湖北财税职业学院
关于加强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及考证考级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学院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八项规定”、“六个严禁”的要求,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我院职业技能培训的统一管理,规范职业技能考证考级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成立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及考证考级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吴彬
副组长:李伟 何爱贇、刘彩霞、胡振威、赵程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李伟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协调。
二、归口管理
(一)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和考证考级工作,归教务处统一管理,教务处负责全院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与协调。
(二)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所鉴定工种或技能的考证考级,学生英语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初级)考试由教务处直接组织,其他各类专业考证考级工作由相关系部具体组织。
三、组织实施
(一)各系部要推行“多证书”制度,不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及职业资格考证考级与实际教育教学工作的融合,优化课程设置,强化对学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提高学生考证、考级能力。
(二)各系部要将学生的考证考级工作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按学期于开学后的第二周将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与考证考级计划报教务处备案,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后实施。
四、收费及财务管理
(一)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及考证考级工作,均不得以赢利为目的。
(二)按物价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及其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学院财务统一收取,相关系部不得直接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三)收取的费用扣除上缴主考部门的部分,余下的资金用于考证培训、考试考务、部门及系部建设。费用开支要符合学院财务规定,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后到学校财务处支取,其中监考、培训等劳务费要有个人签字的明细清单,报销的票据要真实、合法。
五、其他方面
为有效利用学院的教学资源,扩大学院的社会影响,提高学院的办学声誉,学院鼓励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考证工作,教务处负责统一宣传及招生,依托相关教学系部面向社会开展各级各类职业培训和考证考级工作、培训,收费办法按照校内学生办理。
特此通知。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