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财税职业学院
关于举办2016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省教育厅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职业学校建立和完善技能大赛制度的通知》(鄂教规〔2009〕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鄂教职成〔2013〕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职业教学改革,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着力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我院决定举办2016年职业技能大赛,为确保大赛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领导机构和职责
大赛成立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各赛项执行委员会。
(一) 组织委员会成员及职责
主任委员:张建军
副主任委员:黄知勤、张亮、吴彬、戴五焕
委员:李伟、曾涛、冯军、何爱赟、阳前林、刘彩霞、邓晴、胡振威、谢军明、赵程鹏、丁燕鸿
大赛组织委员会是职业技能大赛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确定比赛定位、赛项设置原则、组织形式。
(二)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职责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赛事总体组织、筹备、协调等综合性工作;负责按照工作时间表督促各赛项工作进度;存档大赛工作文件;协助开展赛项技术咨询;负责报名选手资格抽查;核准竞赛成绩;通过学院网站及时发布赛事信息等。
(三) 各赛项执行委员会成员及职责
各赛项承办系部要成立相应赛项执行委员会,具体成员名单见各赛项实施方案。
各赛项执行委员会具体负责本赛项的筹备与组织、赛事运行等工作;负责选手参赛资格审查;负责落实提供比赛场地条件、基本设施;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竞赛标准、规则和程序,明确命题、竞赛、评判、裁定、监察等各个竞赛环节的要求,规范选手、指导教师、裁判等各类参赛人员职责行为,确保比赛项目设计及标准设定的科学性、比赛规则的严肃性、比赛过程的规范性、比赛程序的完整性和比赛结果的公正性,确保大赛的良好声誉。
二、大赛时间
2016年4月 25 日——5月25日
三、参赛对象
原则上学院各系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比赛(具体要求见各赛项实施方案)。
四、赛项设置及承办单位
会计系承办会计综合业务技能、点钞、小键盘录入、会计分录、保险产品推广、理财规划方案、股票模拟交易等7个赛项。
财税系承办税务、资产评估与管理、工程造价和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等3个赛项。
工商管理系承办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酒店管理等4个赛项。
信息工程系承办网络技能赛项。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各赛项的具体报名时间与方式详见各赛项实施方案。
六、奖项设置
各赛项设参赛选手团体或个人一、二、三等奖。以进入决赛参赛队(团体赛)或参赛选手(个人赛)总数为基数,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原则上,一等奖1名(或1队),二等奖2名(或2队),三等奖3名(或3队)。
教务处
2016年4月20日
附件:
1、《2016年会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2、《2016年税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3、《2016年资产评估与管理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4、《2016年工程造价和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5、《2016年物流管理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6、《2016年电子商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7、《2016年市场营销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8、《2016年酒店管理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9、《2016年网络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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