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适应高职院校开展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需要,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鄂职教成办函[2016]6号)要求,为做好相关工作,保证我院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简称平台)是各高职院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全面及时掌握和分析人才培养状况、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撰写人才培养质量报告的重要依据,是提升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信息化水平和管理决策能力的重要基础,是组织实施职业教育项目、分配职业教育资源时的重要依据。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做好数据采集、审核整理等有关工作,确保平台数据及时准确上报。
二、填报方式
此次数据填报采集依托平台“网络版”进行。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以后相关数据采集工作将逐步常态化,采集频率将进一步密集,因此各院校统一使用教育部职成教司委托广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开发的“网络版”软件填报。即日起各部门信息采集员可登录湖北财税职业学院网站首页“院务服务”下的“数据采集”或学院教务处网页顶部菜单栏中“数据采集平台”进行数据采集,卡号为教工号,默认密码为1,用户登录后可自行修改密码。
三、数据采集时间段
办学经费指标: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其他办学指标: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四、填报工作进度安排
此次数据采集任务通过数据平台分配,各部门数据采集员登录数据平台接收任务并按以下进度安排完成采集任务。
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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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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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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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数据源表填报(登录数据平台→状态数据→状态数据目录→标注有红色字体数据源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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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教务处、会计系、财税系、工商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公共课部、思政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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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1日-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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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基础性数据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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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实训与国际合作中心、督导室、图书科研处、学工处、招生就业处、继续教育处、后勤财务处、会计系、财税系、工商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公共课部、思政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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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30日-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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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补充填报、院领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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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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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9日-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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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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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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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1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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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事项
1、为确保我院平台数据在截止时间前上报至教育部云空间,请各部门务必按照填报工作进度安排完成数据采集任务,以免影响学院整体数据采集。
2、各部门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数据采集,部门负责人应对所采集数据进行审核,并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注意与教育事业统计年报等相关报表数据衔接一致。有关采集数据将在适度范围公开,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数据采集完成后,各系部要依托平台数据,做好数据分析,开展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并为下一步撰写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做好准备。
4、在数据采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教务处咨询或在QQ群交流。
联系人:胡方富 鲁艳
联系电话:027-88115275,88125606, 18971680102,18627707545
QQ交流群:246458444
教务处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