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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财税职业学院关于制定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的补充意见
栏目:通知公告 作者:ebtcms 来源: 时间:2015-08-24 14:56:54 点击:9232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

关于制定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的补充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经824日专题教学工作会议讨论,形成如下补充意见:

1、将(七)教学进程中实践教学环节分配表中实践环节统一定义为停课进行的集中实训,且需标注准确实习实训地点;将第六学期安排的“顶岗实习”和“毕业实践报告”统一合并为“毕业实习”且周数为16周。

2、将(七)教学进程中各学年规定学分及最低毕业要求中“周学时”改为“学时%”,界定为每类课程学时总和占本专业教学总学时的百分比。

3、将(七)教学进程中课堂教学安排中必修课下设的“专业课”修改为“专业核心课”,选修课下设的“专业限选课”改为“专业选修课”、“公共任选课”改为“公共选修课”。

4、需修订相关表格

附件3               

各学年规定学分及最低毕业要求

类别

各年规定学分

学时数

学分数

学时占比%

1

2

3






公共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

专业核心课



专业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

小计

实践性教学

合计

理论:实践

附件4

课堂教学安排表

类别


课程名称


()

学时数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基础

1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

大学语文

4

大学英语

5

体育

6

计算机应用基础

7

大学生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

8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

9

10

公共基础课小计

 

专业基础课

1

2

3

4

5

6

专业基础课小计


核心

7

8

9

1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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