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各毕业班:
为做好今年毕业生的专升本报名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专升本选拔对象及条件
2015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选拔对象为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我院2012级学生只要修完学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未受纪律处分,身体健康,均可报名参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精神,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应征入伍,于2014年退役并经民政部门备案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考生),也可以自愿报考。退役士兵考生报名条件为:本省具有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在义务兵役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且自愿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的退役士兵。
二、普通专升本举办院校、招生计划及形式
今年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为27所省属普通本科院校(以下简称举办高校)。全省专升本计划数为6200人(举办高校名单及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1)。2015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由举办高校负责,考试科目和录取分数线由举办高校确定。
鉴于我省“专升本”考试均是由举办高校负责组织,为方便退役士兵考生集中参考,同时为保证专科与本科专业的对应,省教育厅将根据退役士兵考生的专业分布,指定4所高校接收退役士兵考生报考。凡报名参加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参加指定的一所举办高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升本”选拔考试,考试科目由学校确定。2015年承担退役士兵考生“专升本”的举办高校为长江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湖北师范学院和湖北科技学院等4所院校。
三、工作程序
1、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持申请表(表样见附件2)、本人已修课程成绩单(经本校教务部门盖章确认)和相关证件原件到举办高校报名。举办高校在接受报名时,应依照规定审核申请人的专科学籍。
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需持申请表(表样见附件3)在4所举办高校中选择一所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士兵退役证或退役安置证明(同时上交复印件一式三份)。
报名应于2015年5月17日前完成,每名考生限填报一所举办高校的一个相关专业。各校具体报名时间及要求见各举办高校的招生简章。
2、考试。全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时间为2015年6月6日(确需一天以上考试时间的,则在第二天即6月7日进行),考试地点在各举办高校。
3、录取。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由举办高校负责。举办高校按事先公布、公示的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及招生专业计划,根据参加考试学生的考试成绩,在专升本计划内按考试成绩择优统一录取。
4、公示。举办高校对拟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及考试成绩必须在本校网站或社会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5、报到。普通“专升本”学生由举办高校录取并经省教育厅备案通过后,在举办高校规定的时间内,持举办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到。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时,本科院校应认真审核其入学资格。“专升本”学生的档案由原所在学校或单位集中整理后,与举办高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四、工作要求
普通专升本工作政策性强,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各系要从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要求,精心组织,切实保证专升本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1、加强组织领导。专升本工作各系负责人要亲自抓,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具体工作。要尽快地告知所有毕业生关于专升本报名、考试、录取等有关政策规定及注意事项,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引导学生克服轻视、盲目思想,严格按要求和程序参加,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制订周密计划。各系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过程明朗,手续完备。
3、严格工作纪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阳光工程”,认真扎实地做好学生的报名组织工作。
有关2015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政策、时间安排及其它相关信息可通过省教育厅政务信息网查询下载(网址:http://www.hbe.gov.cn)。
附件:1.2015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
2.2015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报名申请表
3.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职高专学历退役士兵考生普通“专升本”报名申请表
4.2015年普通“专升本”工作时间安排
5.2015年湖北省普通“专升本”举办高校招生信息查询网址及咨询电话
备注:本通知的附件在教务管理群共享上,请各系自行下载。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