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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精品开放课程建设总结工作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作者:ebtcms 来源: 时间:2015-11-19 14:43:52 点击:12991

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精品开放课程建设总结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精品开放课程建设总结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5〕67号,附件1)转给你们,并就我省高校相关总结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结范围

总结工作以校为单位进行,总结范围为2011年起立项建设的本校国家级、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和国家级、省级、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项目(不含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其中,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高校及课程团队在做好总结工作的同时,还要根据“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项目管理办法”,在11月15日之前完成2015年2月底以前在“爱课程”网上线的资源共享课内容更新工作,并做好上线课程今后5年的年度持续更新计划。确实无法按期完成更新工作以及不符合上线要求的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可申请退出建设。

二、总结内容

有关高等学校对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项目的建设、应用以及课程维护情况进行系统总结。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对本校承担的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单独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学校精品开放课程建设总体情况、主要举措、经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建有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高校课的高校还应至少提交1份典型案例交流材料。

三、材料报送

1.统计、填写本校国家级、省级、校级视频公开课与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情况表(附件3);

2.对本校精品开放课程的总结报告和典型案例交流材料(附件4)

3.无法按期完成更新工作以及不符合上线要求的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请相关高校说明原因并提交《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退出立项申请表》(附件5)。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一致的电子版请于11月30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

四、其他要求

国家级网络教育资源共享课程的总结工作及退出立项申请由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直接完成,相关材料按照要求通过高校网络教育质量监管系统报送全国高校现代远程教育协作组。

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立项课程总结工作根据教育部通知另行安排。

本通知附件纸质版不再印发,各校可从湖北省教育厅政务网(www.hbe.gov.cn)下载。联系人:吴勃,联系电话:027-87328172;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湖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邮编:430071;电子邮件:hbjytgjc(at)163.com。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精品开放课程建设总结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5〕67号)   

2.湖北高校国家级、省级精品开放课程统计表

3.湖北高校视频公开课与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情况表

4.精品开放课程总结报告

5.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退出立项申请表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