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学生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学生参加与专业对口的职业资格考证考级工作,是培养高级应用性人才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为了进一步强化我院职业技能培训的统一管理,规范职业技能考证考级工作,充分发挥考证考级工作的作用和效益,结合宛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和考证考级工作,归教务处统一管理,教务处负责全院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与协调。其中,学生英语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初级)考试由教务处直接组织,其他各类专业考证考级工作由相关系部具体组织。
二、各系部要按照“双向沟通”的改革思路,不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及职业资格考证考级与实际教育教学工作的融合,优化课程设置,拟订符合“双向沟通”要求的教学计划,强化对学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提高学生考证、考级能力。
三、各教学系部要将学生的考证考级工作纳入教学实施计划,按学年或学期(新学年、学年开学后的第二周)将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与考证考级计划报教务处备案,经分管院领导批判后实施。
四、各系部按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本系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及考证考级工作,涉及外系学生时要经教务处认可并做好协调工作,各系部不得直接向学生收取考证考级、培训费和考试费用,经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报告。说明考证考级类别、性质,经提交院财务处,财务管理办法使用,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及其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等,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收费相关费用 。
五、为有效利用学院的教学资源,扩大学院的社会影响,提高学院的办学声誉,学院鼓励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考证工作,教务处负责统一适当宣传及招生,依托相关教学系部面向社会开展各级各类职业培训和考证考级工作、培训、收费办法按照校内学生考证考级办理。
六、教务处要定期检查学生考证考级教学实施计划的状况,并依据实际执行的培训结果,考虑学生人数及面向社会的培训考试情况,作出全院职业技能培训和考证考级统计报表,作为教学资料存档。
七、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及考证考级工作,均不得以赢利为目的,教务处各系部应本着为学生、为社会服务的宗旨,从专业教学的实际出发,以培养合格应用性人才为目标,积极组织相关培训考证工作,促进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八、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00七年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