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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财税职业学院院系两级教学管理职责(试行)
栏目:规章制度 作者:ebtcms 来源: 时间:2015-11-05 15:13:34 点击:9280

鄂财税职院发〔200453

20041230

为了适应院系两级管理的教学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院系部关系,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保证教学质量,根据有关规定,借鉴兄弟院校的经验,特制定院系两级教学管理职责。

    一、院级教学管理主要职责

(一)学院院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主持日常的教学工作。

(二)学院有关教学及其管理的指导思想、长远规划、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措施,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院务会议或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三)建立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和决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一些重大问题。

(四)充分发挥教学管理部门和学生管理部门在整个教学管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明确其职责范围,建立协调的工作关系。

(五)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教学管理队伍。

(六)充分发挥学院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教务处的职能作用,健全机构,配备得力人员,保证整体教学工作的稳定、有序运行。

(七)负责审定学院的专业设置和专业申报工作,加强对教学计划工作的宏观指导,确保教学计划的科学、合理、实用,力求体现学院特色。

(八)通过教务处负责编制分学期的教学进程计划,对各教学环节提出总体协调意见,安排好每学期课程及其他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教室及其他教学场所,确定考核方式。

(九)强化以课堂教学(含实习、实验教学)为重点的日常教学管理和以教学管理职能部门为主体的教学行政管理,对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提出要求,做好教学运行管理的指导组织协调工作。

(十)遵循教学规律,坚持严格的教学质量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估督导体系,形成分析、评价、反馈制度,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实现最佳教学效果。

(十一)制订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层层落实,建立一支人员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特色鲜明、相对稳定、富有活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十二)制订实训基地建设总体规划,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规范实训管理。加强教材建设、学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及教学管理制度建设,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十三)通过教务处负责指导协调各系部的专业设置、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材审定、教法研讨、学生考证考级、日常教学管理等工作。

(十四)通过教务处负责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教学设备管理、教学档案管理工作。

(十五)加强与兄弟院校之间教学管理的横向联系与交流,合作开展教学管理课题研究和工作研究,促进学院的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系部教学管理主要职责

(一)在学院领导、教务处指导协调下,由系部主任全面负责本系部的教学工作。教研室作为教学基层组织,在系部指导下,按教学计划规定实施教学工作。

(二)负责制订本系部教学、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材建设等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订各专业教学计划,各科教学大纲,并定期向学院报告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四)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要,调整专业方向和课程设置。

(五)根据教学计划,落实任课教师,编制各教学环节的教学实施计划。

(六)负责本系部的教学运行管理工作。以课堂教学为中心,加强对各环节教学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制订教学工作制度规程,认真组织实施。

(七)按学院统一规定组织完成教师命题、监考、阅卷及学生成绩的登记、上报、通知等工作。

(八)负责本系部专业发展规划和重点专业、重点课程建设方案的制订、申报、实施和检查工作。

(九)根据系部专业发展规划,提出师资引进、培养计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十)负责选定外聘及兼职任课教师,加强对校内外兼职教师的教学工作考核。

(十一)配合学院教学督导机构,做好本系部的教学督导和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部各专业课程的教材选定工作;组织好自编教材的立项、上报、组织编写工作。

(十三)加强本系部的学风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及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形成良好教风和学风,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十四)制订合理制度和工作规程,调配管理好本系部的财产、物质、图书资料和实验设备。

(十五)建立教学档案,加强教学档案管理,做好教学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十六)加强教科研工作,组织开展教学管理重点课题研究及工作研究,注重教学管理工作总结,不断增强教学管理工作效果。

(十七)配合教务处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教学管理工作任务。